2021年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遗产与森林环境史研究中心项目申报通知
2021-02-09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服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心工作,推动林业遗产与森林环境史研究,现就2021年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遗产与森林环境史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集研究重点,形成一批导向正确、特色鲜明、学术水平高的研究成果,为推动林业遗产和森林环境史研究工作作出新贡献。
二、立项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年度除重大委托课题外,拟立项课题10个,其中重点课题5个,一般课题5个。重点课题资助3-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1-2万元。
三、申报资格
主要面向高等院校、社科院及实践部门等有关单位。申报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课题申请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为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同意承担信誉担保。
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四、申报课题要求
1.申请者根据本年度发布的选题指南(附件1)设计申报题目,有价值的自选课题亦可。
2.申请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
3.申请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要体现创新思想和独到见解。
4.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遗产与森林环境史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5.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1-2年,具体以立项通知书为准。
6.研究成果应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突出林草特色,突出历史研究和实践研究相结合的特色,研究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南京林业大学林业遗产与森林环境史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所有。
五、具体事项安排
1.申报材料:(1)纸质版《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三份,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后,于截止日期前邮寄至中心;(2)电子版《申请书》(word格式)一份,发送至中心邮箱。
申报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涉密内容,申请人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申报日期:2021年2月8日—2021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申请书》提交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3.相关程序:中心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建议立项课题。建议立项课题报经中心审批后,下达立项通知书。
4.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59号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科处(老图书馆216室),邮编:210037。
联系人:王振鲁、张淼晗
电话:025-85428887
公共邮箱:rwskc@njfu.edu.cn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遗产与森林环境史研究中心
2021年2月8日